索引号: 640000/2024-00208

主题分类: 其他

责任部门: 大发体育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4-12-19

标题: 大发体育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发体育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23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24〕55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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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发体育办公厅
关于印发《大发体育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4〕5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大发体育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发体育办公厅?????????

2024年12月19日 ???????????????

(此件公开发布)




大发体育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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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的联系,更好发挥工会源头参与和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担负起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团结引领广大职工为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民族地区工会工作紧紧围绕、毫不偏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具体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措施,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有利于保障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权利,完善政府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

第三条??自治区政府与自治区总工会通过联席会议进行直接沟通和协商,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及职工队伍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理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把政府决策和主张变成广大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

第四条??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1.自治区政府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法规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2.研究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劳动和技能竞赛广泛开展,充分发挥劳模工匠示范引领作用,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建功立业;研究解决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研究解决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职工身心健康关爱、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落实问题,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需求、参与社会事务管理问题,以及劳动模范服务管理、困难职工生产生活问题。

4.通报自治区总工会重点工作部署、举措和成效等情况,反映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意见;研究解决工会需要政府支持帮助解决的问题。

5.通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6.自治区政府对工会工作提出希望和建议。

7.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

第五条??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自治区总工会提出,报政府审定。

初步提出。通过广泛征集地市级工会、产业工会意见初步提出议题建议。

沟通调研。自治区总工会就初步提出的议题建议与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以及政府办公厅进行充分沟通,制定具体调研方案,采取抽样调查、问卷调查、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组织开展联合专题调研,对议题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就议题形成一致意见(如难达成一致,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协调)。

初审报送。完善后的议题经自治区总工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初审。

议题确定。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初审通过后,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确定。

第六条??联席会议由自治区总工会提请政府共同组织召开,每年至少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自治区总工会提请政府研究同意,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筹备工作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总工会共同承担。

联席会议一般由自治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由自治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委托有关负责同志主持。出席联席会议人员包括自治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自治区总工会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与议题相关的自治区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其他需要出席会议的人员。可视情况邀请劳模先进代表、职工代表、基层工会干部等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会同自治区总工会审核后,由自治区政府主席或自治区政府主席委托的副主席签发。联席会议作出的决议由自治区总工会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应由政府解决的事项由自治区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分别抓好落实,并由自治区总工会梳理汇总落实进度,在下次联席会议上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会同自治区总工会督促检查相关事项落实情况。

联席会议的其他事宜,由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或办公厅副主任与自治区总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协商确定。

第七条??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负责联席会议的宣传报道,自治区总工会利用各类工会宣传阵地积极宣传政府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关怀重视,为工作开展和制度落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八条??各市、县(区)要参照本制度,建立健全本级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自治区级各产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也要与相应产业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4年2月11日印发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04〕2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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